外伤后癫痫发病较早者,在外伤后一周以内发生短暂抽搐,多无重要临床意义,并且常在此之后不再发作,因此无需特殊治疗。对反复发作的早期或中期外伤性癫痫则应给予系统的药物治疗。
外伤性癫痫的用药一般应根据其发作类型决定:
大发作和局限性发作:选用抗癫痫药物的顺序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扑痫酮或丙戊酸钠;
小发作:常用药物为丙戊酸钠、乙琥胺、安定或苯巴比妥;
精神运动发作:首选卡马西平,其次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痫酮、丙戊酸钠或安定;
肌阵挛发作:宜选用安定、硝基安定或氯硝基安定。
外伤性癫痫的用药原则
首先,使用最小剂量。为达到完全控制发作,又不产生副作用的治疗目的,药物剂量应从小开始,逐渐增加到完全控制发作,并根据患者发作的时间,有计划地服药。
其次,单一用药。如所选药物有效,最好单一用药,不轻易更换,并坚持行进血药浓度监测,直至完全不发作2~3年。
最后,逐步减停药物。最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逐步缓慢减药,若达到完全停药后仍无发作,即可视为临床治愈。
对少数晚期难治性癫痫来讲,如系统药物治疗无效,则需考虑进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