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制药
双氯芬酸钠喷雾剂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生产企业: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双氯芬酸钠喷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061(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功能主治: 复发性口腔溃疡
双氯芬酸钠喷雾剂-说明书
介绍
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用法用量: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清凉香气
规格:1支/盒
详细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双氯芬酸钠喷雾剂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 双氯芬酸钠喷雾剂 |
【药品名称】 | 双氯芬酸钠喷雾剂 |
【主要成份】 | 双氯芬酸钠。 |
【功能主治】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用法用量】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清凉香气 |
【不良反应】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的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条件】 | 密封。 |
【规格】 | 1支/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61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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