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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波姆眼用凝胶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生产企业: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Fabrik GmbH
通用名称:卡波姆眼用凝胶
批准文号:H20150262(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卡波姆眼用凝胶-说明书
介绍
主要成份:卡波姆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性状:本品为白色半透明的凝胶。
详细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卡波姆眼用凝胶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 卡波姆眼用凝胶 |
【药品名称】 | 卡波姆眼用凝胶 |
【主要成份】 | 卡波姆 |
【功能主治】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的凝胶。 |
【不良反应】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相互作用】 | 未知请注意:如果有其他局部眼用制剂与本品同时使用,本品应该最后使用,间隔5分钟以上。 |
【贮藏条件】 | 于25℃或以下保存。 |
【批准文号】 | H20150262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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