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肌苷口服溶液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生产企业: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02(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功能主治: 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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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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