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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释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1.抑郁症;2.强迫症。
生产企业:MYLAN LABORATORIES SAS
通用名称: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品牌名称:兰释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81117(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50mg或100mg,睡前一次服用。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100mg,可根据患者反应进行剂量调整采用间隔4~7天增加50mg的方式递增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每日剂量不得超过300mg。建议每日剂量大于150mg时,分两次给药。如果两次给药剂量不等,应在睡前服用较大一次剂量。次抑郁发作缓解后,通常应继续服用抗抑郁药预防复发。本品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00mg。强迫症: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50mg,睡前一次服用,服用3-4天。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100mg一300mg,可根据患者反应进行剂量调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每日剂量不得超过300mg。建议每日剂量大于150mg时,分2~3次服用。8发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25mg,睡前次服用。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50mg一200mg,可根据患者反应进行剂量调整。采用间隔4~7天增加25mg的方式递增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00mg。建议每日剂量大于50mg时,分两次服用。如果两次给药剂量不等,应在睡前服用较大一次剂量。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则采用患者已调整好的剂量继续治疗。如果服用10周后症状没有改善则应重新考虑治疗方案。尽管尚无研究资料提示应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有效患者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患者反应调整剂量,达到最低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停用时的撤药症状应避免突然停药。停止本品治疗时,应在至少1-2周的时间内逐渐减量,以降低撤药反应风险(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如果减量或停止治疗后出现无法耐受的症状,可考虑恢复至之前的剂量,随后可用更缓慢的方式再次减量。肝肾功能不全:对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兰释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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