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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晖制药

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生产企业: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品牌名称:玫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4081(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

功能主治: 手术 宫内感染 淋菌性尿道炎 感染 副鼻窦炎 颌下腺炎 术后感染 败血症 脓肿 外阴炎 泪囊炎 食物中毒 囊肿 前列腺 淋病 尿道炎 阴道炎 前列腺炎 扁桃体炎 牙周炎 牙龈炎 咽炎 麦粒肿 中耳炎 支气管肺炎 支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 细菌性肺炎 外耳炎 肾盂肾炎 乳腺炎 毛囊炎 梅毒 慢性支气管炎 痢疾 睑缘炎 菌血症 鸡眼 甲沟炎 肩周炎 骨炎 骨髓炎 睾丸炎 腹膜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痤疮 喘息 肠炎 膀胱炎 创伤 疖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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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说明书

内容
介绍
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的主要功效与作用是什么?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主要用于对手术,宫内感染,痈,淋菌性尿道炎,疖,感染,副鼻窦炎,颌下腺炎,术后感染,败血症,脓肿,外阴炎,泪囊炎,食物中毒,囊肿,前列腺,淋病,尿道炎,阴道炎,前列腺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牙龈炎,咽炎,麦粒肿,中耳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细菌性肺炎,外耳炎,肾盂肾炎,乳腺炎,毛囊炎,梅毒,慢性支气管炎,痢疾,瘤,睑缘炎,菌血症,鸡眼,甲沟炎,肩周炎,骨炎,骨髓炎,睾丸炎,腹膜炎,肺炎,胆囊炎,胆管炎,痤疮,喘息,肠炎,膀胱炎,创伤,疖肿等的治疗;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主要成分是什么?他的主要成分包含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用法用量: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下方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详细说明书。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黄褐色微丸。

规格:10粒/盒

详细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药品名称】

玫满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黄褐色微丸。

【不良反应】

1.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6.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8.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9.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 10.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 11.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12.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 13.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 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 7.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9.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 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 (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11.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12.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骨骼的发育生长,故8岁以下小儿禁用。 13.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故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 14.本品在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婴幼儿骨骼的发育生长,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相互作用】

1.由于四环素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铝﹑钙﹑镁)可与四环素类药物合用形成不溶性络合物而使四环素类药物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盐酸米诺环素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含铁的制剂可削弱盐酸米诺环素的吸收。 3.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4.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 5.全麻药甲氧氟烷和米诺环素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 6.由于抑菌药物能干扰青霉素的抑菌活性,所以应避免四环素类药物与青霉素类合用。 7.米诺环素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8.米诺环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9.四环素类药物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10.避免在服用米诺环素前即刻﹑使用期间及使用后即刻使用异维甲酸或其他系统性类视黄醇或维生素A。这些药物中的任何一种都与脑假瘤发生有关。 11.当麦角生物碱或其衍生物与四环素类同时给药时,会增加麦角中毒的风险。 12.食物﹑牛奶和其他乳制品可损害标准米诺环素口服制剂的吸收。然而,食物和牛奶不会显著削弱微丸胶囊的吸收。

【规格】

10粒/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4081

【生产企业】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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