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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处方药

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生产企业: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品牌名称:小儿安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228(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未满1周岁半包;1~2周岁1包;3~5周岁1包半;6~8周岁2包;9~12周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功能主治: 脓肿 上呼吸道感染 结膜炎 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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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说明书

内容
介绍
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的主要功效与作用是什么?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主要用于对疖,脓肿,上呼吸道感染,结膜炎,肠炎等的治疗;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主要成分是什么?他的主要成分包含本品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氢钠0.1g;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用法用量:口服。未满1周岁半包;1~2周岁1包;3~5周岁1包半;6~8周岁2包;9~12周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下方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详细说明书。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氢钠0.1g。

用法用量:口服。未满1周岁半包;1~2周岁1包;3~5周岁1包半;6~8周岁2包;9~12周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贮放日久色变微黄。

规格:100包/盒

详细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药品名称】

小儿安散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氢钠0.1g。

【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用法用量】

口服。未满1周岁半包;1~2周岁1包;3~5周岁1包半;6~8周岁2包;9~12周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贮放日久色变微黄。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样反应。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神经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 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 4.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 5. 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 6. 治疗中注意: (1) 全血象检查。 (2) 定期尿液检查。 (3) 肝、肾功能检查。

【相互作用】

1. 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 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PABA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 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 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 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6.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7. 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8. 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9. 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0.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1. 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用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规格】

100包/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228

【生产企业】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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