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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制药厂

氧氟沙星片
氧氟沙星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氧氟沙星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生产企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20121(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功能主治: 败血症 呼吸道感染 细菌性前列腺炎 淋病 尿道炎 宫颈炎 伤寒 肺部感染 菌尿 复杂性尿路感染 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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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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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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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于1999年02月13日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邵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范围详见浙20000210号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9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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