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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蓝芩口服液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生产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蓝芩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95(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 咽痛 急性咽炎 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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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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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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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集团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16000余人,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苏州、常州等地;集团践行“高质惠民创新至善”的核心价值观,致力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品和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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