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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神制药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处方药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摩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4.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5.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
6.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所致的腹泻。

生产企业: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145(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 1.成人:治疗细菌感染,一次1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2.小儿:(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磺胺甲噁唑 20~30mg/kg及甲氧苄啶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大于40kg以上的小儿剂量同成人。(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口服磺胺甲噁唑18.75~25mg/kg及甲氧苄啶3.75~5mg/kg, 每6小时1次。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应针对不同疾病按疗程治疗。

功能主治: 小儿急性中耳炎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 感染 流感 支气管炎 尿路感染 肺孢子虫病 腹泻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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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说明书

内容
介绍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的主要功效与作用是什么?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主要用于对小儿急性中耳炎,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感染,流感,支气管炎,尿路感染,肺孢子虫病,腹泻,肺炎等的治疗;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主要成分是什么?他的主要成分包含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噁唑0.8g和甲氧苄啶0.16g;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用法用量:口服。 1.成人:治疗细菌感染,一次1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2.小儿:(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磺胺甲噁唑 20~30mg/kg及甲氧苄啶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大于40kg以上的小儿剂量同成人。(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口服磺胺甲噁唑18.75~25mg/kg及甲氧苄啶3.75~5mg/kg, 每6小时1次。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应针对不同疾病按疗程治疗;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下方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详细说明书。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噁唑0.8g和甲氧苄啶0.16g。

用法用量:口服。 1.成人:治疗细菌感染,一次1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2.小儿:(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磺胺甲噁唑 20~30mg/kg及甲氧苄啶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大于40kg以上的小儿剂量同成人。(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口服磺胺甲噁唑18.75~25mg/kg及甲氧苄啶3.75~5mg/kg, 每6小时1次。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应针对不同疾病按疗程治疗。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详细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药品名称】

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噁唑0.8g和甲氧苄啶0.16g。

【功能主治】

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摩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4.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5.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
6.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所致的腹泻。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治疗细菌感染,一次1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2.小儿:(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磺胺甲噁唑 20~30mg/kg及甲氧苄啶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大于40kg以上的小儿剂量同成人。(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口服磺胺甲噁唑18.75~25mg/kg及甲氧苄啶3.75~5mg/kg, 每6小时1次。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应针对不同疾病按疗程治疗。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 对胆红素处理差, 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 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 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11.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 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 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同合用可增加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合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中的磺胺嘧啶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至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后使用均需调整其剂量。 4.骨髓抑制药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口服含雌激素者)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药物合用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相加。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本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两药不宜同时应用。 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 13.与磺吡酮合用时可减少本品中的磺胺嘧啶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14.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5.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16.利福平与本品合用可明显使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 17.TMP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18.与氨苯砜合用会致氨苯砜和TMP两者血药浓度均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9.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本品中的TMP可减少普鲁卡因胺肾清除,致普鲁卡因胺及其代谢物的血浓度增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145

【生产企业】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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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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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0日在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家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片剂、糖浆剂、酊剂(内服)、酒剂、颗粒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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