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介绍
新比清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副作用一般包含不良反应发生率采用CIOMS 频率分级:
十分常见≥10%;常见≥1%且<10%;偶见≥0.1%且<1%;罕见≥0.01%且<0.1%;十分罕见<0.01%, 未知(不能从现有的资料估计)。
先天性、家族性和遗传性异常(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
常见: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见【注意事项】)。
偶见:全血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
罕见:骨髓功能衰竭,包括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巨红细胞性贫血、大红细胞症。
各类检查
罕见:凝血因子减少(至少一种),凝血试验异常(如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活化部分促凝血活酶时间延长、凝血酶时间延长、INR延长)(见【注意事项】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生素缺乏症/生物素酰胺酶缺乏症。
神经系统异常
十分常见:震颤。
常见:锥体外系障碍、木僵*、嗜睡、惊厥*、记忆障碍、头痛、眼球震颤、头晕(对静脉注射,头晕可能在几分钟内发生,该反应会在几分钟后自动消失)。
偶见:昏迷*、脑病*、困倦*(见下文)、可逆的帕金森综合征、共济失调、感觉异常、惊厥加重(见【注意事项】)。
罕见:可逆性痴呆伴可逆性脑萎缩、认知功能障碍。
*治疗过程中,少数患者出现木僵或困倦,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可单独出现或伴有惊厥发生频率增多,终止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这些病例报道多见于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或托吡酯合用)或突然增加丙戊酸盐剂量之后。
眼部异常
未知:复视。
耳和迷路异常
常见:耳聋。
呼吸、胸部及纵隔系统异常
偶见:胸腔积液。
胃肠系统异常
十分常见:恶心。
常见:呕吐,牙龈异常(主要是牙龈增生),口腔粘膜炎,上腹痛、腹泻(多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不需要停止治疗,这些症状通常在数天内消失)。
偶见:胰腺炎,有时导致死亡(见【注意事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常见:尿失禁。
偶见:肾功能衰竭。
罕见:遗尿,肾小管间质性肾炎、可逆性Fanconi综合征(其作用机理尚不明确)。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常见:超敏反应、一过性和(或)剂量相关的脱发、指甲和甲床的疾病。
偶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毛发异常(例如毛发结构异常、头发颜色改变、头发生长异常)。
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性皮疹(DRESS)综合征。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
偶见:长期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骨密度下降、骨质减少、骨质疏松和骨折。本品影响骨代谢的机制尚未确定。
罕见:系统性红斑狼疮、横纹肌溶解(见【注意事项】)。
内分泌异常
偶见: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雄性激素增多症(多毛症、男性化现象、痤疮、男性型秃头症、和/或雄性激素增多)。
罕见:甲状腺机能衰退(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代谢和营养异常
常见:低钠血症、体重增加*。
*由于体重增加是多囊卵巢综合征的一个表现,因此应对其仔细监测(见【注意事项】)。
罕见:高氨血症*(见【注意事项】)、肥胖。
*单独和中度的高氨血症未引起肝功能检验变化的情况可能发生,应该不会造成停药。与神经症状相关的高氨血症也有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进行进一步研究(见【注意事项】)。
女童,女性青少年和育龄期妇女,应被告知子宫内暴露于丙戊酸盐的儿童发生先天畸形和神经发育障碍风险的相关综合信息,包括这些风险的严重程度。
妊娠计划
对于癫痫患者,如果女性计划妊娠,须由癫痫专业医生重新评估丙戊酸盐治疗并考虑其他治疗方案。应该尽一切努力在受精前和停止避孕前转为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如果无法转换,该女性应接受有关未出生胎儿的丙戊酸盐风险的进一步咨询,以支持她有关计划生育的知 情决定。
在妊娠情况下
如果使用丙戊酸盐的女性妊娠,应立即将其转诊至专业医生处,以重新评估丙戊酸盐治疗,并考虑其他治疗方案。暴露于丙戊酸盐的妊娠患者及其伴侣应转诊至产前医学经验丰富的专业医生处,以便对妊娠暴露进行评估和咨询(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2.严重肝损害
发生的条件
有非常罕见严重的肝损害造成死亡的病例报道。经验表明,风险最大的患者是婴儿,特别是在使用多种抗惊厥药物联合治疗时,3岁以下及那些有严重发作的婴幼儿,属于高危人群,尤其是那些同时伴有脑损害、智力缺陷和/或先天代谢性或退行性疾病的患者。
3岁以后以上情况发生明显减少,并随年龄逐渐降低。
大多数病例中,这种肝脏损伤发生在治疗的前6个月。
先兆症状
临床症状对早期诊断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黄疸出现之前,出现下列情况应该考虑有肝功能损害的可能,尤其上述有风险的患者:
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发作,例如无力、厌食、虚弱感和嗜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
癫痫患者症状复发。
应告知患者(或患儿的家属),一旦出现以上情况,应立即报告医生。应马上进行临床体检和肝功能的实验室检查。
检查
应在治疗前测定肝脏功能,并在开始治疗的前6个月内定期监测。
在常规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特别是凝血酶原比率的检测最为重要。
如果确定存在异常低的凝血酶原比率、特别是合并有其他生物学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水平显著降低;胆红素浓度增加及转氨酶升高)时,需要停止本品治疗。
作为预防,如果合并使用水杨酸盐,由于与本品具有相同的代谢途径,也应停止水杨酸盐治疗。
3.胰腺炎
有严重胰腺炎、甚至致命的极罕见报道。这种致命的危险在儿童中最高,但危险随着年龄增长而降低。严重的癫痫发作,神经系统损害或者抗癫痫治疗可能是导致重症胰腺炎的危险因素。肝功能衰竭并发胰腺炎时,病死率升高。
对急性腹痛的患者应给予快速的医疗检查。若胰腺炎诊断成立,丙戊酸应立即停用。
4.含雌激素药物
丙戊酸盐不会降低激素类避孕药的疗效。
但是,含雌激素类产品,包括雌激素类避孕药,可能会增加丙戊酸盐的清除率,这可能会导致丙戊酸 盐血清浓度和疗效的潜在降低。当开始或停用含雌激素类药物时,医生应监测临床反应(癫痫控制),并考虑监测丙戊酸盐的血清浓度(见【药物相互作用】)。
5.自杀意图及行为
曾有患者按照治疗适应症接受抗癫痫治疗后出现自杀意图及行为的报道。 一项随机安慰剂对照的抗癫痫药物试验的荟萃分析也显示出自杀意图及行为风险轻度增加。这一作用机制尚不清楚。
因此,应该监测患者的自杀意图及行为的征兆,并考虑进行适当的治疗。如果发现自杀意图及行为征象,应该建议患者(患者看护人)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6.碳青霉烯类药物和氨曲南
不建议同时使用丙戊酸钠和碳青霉烯类药物及氨曲南(见【药物相互作用】)。
7.已知或疑似患有线粒体疾病的患者
丙戊酸可能会触发或加重由线粒体DNA和核编码的POLG基因变异引起的线粒体疾病的临床体征。特别地,伴随着丙戊酸钠的治疗,急性肝功能衰竭和肝相关的死亡在患有由线粒体酶聚合酶γ基因变异引起的遗传性神经代谢综合征(POLG; 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综合征)的患者中有更高的比例。有家族史或有疑似POLG相关疾病的症状的患者应被怀疑患有POLG相关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解释的脑病,难治性癫痫(局灶,肌阵挛),癫痫持续状态的表现,发育迟缓,精神运动退化,感觉运动性轴索性神经病变,肌病小脑性共济失调,眼肌麻痹,或复杂性偏头痛伴有枕部先兆。POLG变异测试应依据此种疾病现行的临床诊断评估操作标准进行(见【禁忌】)。
8.惊厥加重
与其他抗癫痫药物一样,一些患者可能出现可逆性的发作频率和严重程度的加剧(包括癫痫状态), 或者随着丙戊酸的使用出现新类型的惊厥发作。一旦出现惊厥加重,应建议患者立即就医(见【不良反应】)。
9.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 多器官超敏反应
有报道称使用丙戊酸钠的患者发生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DRESS可能为致命性或危及生命的。DRESS通常表现为发热、皮疹、淋巴结改变和/或面部肿胀,并累及其他器官系统,如肝炎、肾炎、血液学异常、心肌炎或有时类似急性病毒感染性肌炎。常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症状或体征不能确定为其他病因,丙戊酸钠应停止使用且不能恢复使用。
10.对HIV和CMV病毒复制的影响
体外研究表明在一定试验条件下,丙戊酸钠可以刺激HIV和CMV病毒复制,临床结果未知。另外,这些体外研究的结果对于接受最大限度抑制抗逆转录病毒的患者是不确定的。但是在解释接受丙戊酸钠治疗的HIV感染者定期病毒载量监测结果时,或在临床随访CMV感染患者时,应考虑这些因素。
计划妊娠女性
对于女性癫痫患者,如果计划妊娠,须由癫痫专业医生重新评估丙戊酸盐治疗并考虑其他治疗方案。应该尽一切努力在妊娠前和停止避孕之前转为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案(见【注意事项】)。如果无法转换,该女性应接受有关胎儿暴露于丙戊酸盐相关风险的进一步咨询,以支持她有关计划生育的知情决定。
妊娠女性
除非没有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法,否则妊娠期间,丙戊酸盐禁止用于治疗癫痫(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如果接受丙戊酸盐治疗的女性妊娠,则须立即将其转诊至专业医生处,以考虑其他治疗方案。妊娠期间,母亲的强直性阵挛性癫痫发作和伴有缺氧状态的癫痫持续状态可能会对母亲和未出生胎儿造成特定的死亡风险。
尽管妊娠期间已知丙戊酸盐的风险,并在仔细考虑其他治疗方案后,在特殊情况下妊娠女性须接受丙戊酸盐治疗癫痫,则建议:
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并将丙戊酸盐的每日剂量分成几个小剂量,全天分次使用。可首选缓释制剂,而非其他治疗制剂,以避免血浆峰浓度过高。
所有妊娠期间暴露于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及其伴侣应转诊至产前医学经验丰富的专业医生处,由专业医生对妊娠暴露进行评估和咨询。应进行专门的产前监测,以检测可能发生的神经管缺陷或其他畸形。妊娠前补充叶酸(每天5mg) 可降低所有妊娠女性发生神经管畸形的风险。但是,现有证据并未表明它可以预防因丙戊酸盐暴露引起的出生缺陷或畸形。
新生儿风险
偶有报告母亲妊娠期间使用丙戊酸钠,新生儿发生出血综合症。此种出血综合症与血小板减少症、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和/或其他凝血因子减少有关;低纤维蛋白原血症也曾有报道,并且可能致命。然而,这种综合症须与维生素K依赖的凝血因子减少相鉴别,后者是由苯巴比妥和酶诱导剂诱导所致。
因此,新生儿应检查血小板计数、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凝血实验和凝血因子。
已有新生儿低血糖的病例报告,他们的母亲在妊娠末三个月期间服用了丙戊酸盐。
已有新生儿甲状腺机能减退的病例报告,他们的母亲在妊娠期间服用了丙戊酸盐。
妊娠母亲在怀孕末三个月服用丙戊酸盐,新生儿可能发生戒断综合征(例如,特别是,激越、易激惹、兴奋过度、紧张不安、运动机能亢进症、肌张力障碍、震颤、惊厥及喂养障碍)。
含雌激素药物
丙戊酸盐不会降低激素类避孕药的疗效。
但是,含雌激素类产品,包括雌激素类避孕药,可能会增加丙戊酸盐的清除率,这可能会导致丙戊酸盐血清浓度和疗效的潜在降低。当开始或停用含雌激素类药物时,医生应监测临床反应(癫痫控制)。考虑监测丙戊酸盐的血清浓度(见【药物相互作用】)。
生育
在使用丙戊酸盐的妇女中,有闭经,多囊卵巢,睾丸激素水平上升的报道。丙戊酸盐给药也可能损害男性的生育能力(见【不良反应】)。在丙戊酸盐被换用/停用或降低每日剂量的少数病例中,男性生育潜力的降低在大多数但并非全部情况下是可逆的,而且也观察到成功的受孕。
哺乳
乳汁中的丙戊酸浓度很低,只有母体血清浓度的1%到10%。到目前为止,基于文献信息和临床经验,在考虑本品的安全性,特别是血液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母乳喂养(见【不良反应】)。等。更多关于新比清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的使用禁忌与详细注意事项请查看下列复禾医药为您整理的科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