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与弱视可通过视力表现、发病机制、矫正效果、伴随症状、筛查年龄等方面区分。近视属于屈光不正,弱视属于视觉发育异常。
近视表现为远视力下降但近视力正常,通过光学矫正可达到正常视力。弱视患者远近视力均受损,即使配戴矫正镜片视力仍低于同龄标准,常存在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0.8。
近视由眼轴过长或屈光力过强导致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前,多为后天用眼习惯引发。弱视源于视觉发育关键期0-6岁的形觉剥夺或双眼异常交互作用,常见原因包括高度屈光参差、斜视、先天性白内障等。
近视通过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或屈光手术可完全矫正视力。弱视需在矫正屈光不正基础上进行遮盖疗法、视觉训练或药物压抑治疗,部分患者矫正后仍存在立体视觉缺陷。
近视可能伴随视疲劳、眯眼视物等症状,但无眼球运动异常。弱视常合并斜视、眼球震颤或固视不稳定,严重者可出现双眼视功能丧失。
近视多在学龄期6岁后逐渐显现,弱视需在3岁前完成筛查。婴幼儿出现注视不良、追视障碍或异常头位时需警惕弱视风险。
日常需注意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增加户外活动预防近视;弱视患儿应坚持遮盖治疗并定期复查。学龄儿童建议每半年进行散瞳验光,弱视黄金治疗期为3-6岁,错过可能导致永久性视力损伤。饮食上多补充富含维生素A的胡萝卜、蓝莓等食物,避免高糖饮食加速眼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