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不是也遭遇过下面的情形:
发现怀孕了,但前一段时间因为各种原因用过药,不知道宝宝能不能要。
怀孕以后,感冒发烧了,也不敢用药,就怕影响肚子里的宝宝。
以上两种情况,在我们工作中经常碰到,来咨询者众多,甚至还会碰到极端情况:备孕期和孕期用过药,不管什么药,都要求终止妊娠的;不管生什么病,都拒绝药物治疗,甚至危及到自身健康都一意孤行的。
那么,备孕期和孕期用药到底对宝宝有没有影响?
用药时间
受精后两周内,也就是从停经后算起28天内(按月经周期28天算):
宝宝还只是一个受精卵,组织器官的分化和发育还没有开始,即使用了有害药物,一般也不会出现畸形,有影响也是导致胚胎停止发育、自然流产,这就是所谓的“全或无”的理论。
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有以下两个结局:胚胎死亡、流产;无影响。
受精后3-9周,也就是停经5-11周:
胚胎主要器官形成的时期,对药物的致畸作用最敏感,这时候使用药物,最容易导致出生缺陷。
受精后第9周到足月:
胎儿器官发育逐渐完善,但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牙齿仍在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在妊娠期及新生儿期继续发育,在此期间用药,对中枢神经系统可能会有损害,出现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功能性行为异常。
常见疾病使用药物
感冒发热: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泰诺等,疗程不超过72小时为宜),不建议使用复方感冒药,避免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孕早期使用与自然流产、胎儿心脏缺陷、口腔腭裂等相关;孕晚期,特别是临产前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的持续性肺动脉高压);
咳嗽:右美沙芬的单方制剂,不建议使用强力止咳水;
过敏性鼻炎:激素类鼻腔喷雾(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等)、扑尔敏;
腹泻:蒙脱石散,适当补充益生菌,不建议中药成分的止泻药物;
便秘:乳果糖,开塞露(短期使用),禁止使用蓖麻油、番泻叶;
孕吐:维生素B6、昂丹司琼;
抗感染药物(消炎药):青霉素类、头孢类、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禁止使用四环素、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喹诺酮类(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
痔疮:复方角菜酸酯软膏/栓;
湿疹:尤卓尔、艾洛松(短期,小面积使用);
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禁止接种麻风腮三联疫苗。
温馨提示
性生活时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使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米诺环素等)之前,建议进行妊娠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