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石斛,即经特殊加工方法干制后的石斛。石斛为兰科植物金钗石斛、鼓槌石斛或流苏石斛的截培品及其同属植物近似种的新鲜或干燥茎。主产于广西、贵州、云南、湖北。传统医学认为,石斛药性甘、微寒,归胃、肾经,具有益胃生津、滋阴清热的功效,用于治疗热病津伤、口干烦渴、胃阴不足、食少干呕、病后虚热不退、阴虚火旺、骨蒸劳热、目暗不明、筋骨痿软。
功效作用
石斛具有益胃生津、滋阴清热的作用。
益胃生津:
石斛甘而微寒,入胃经,擅长养胃阴、生津液、止烦渴、清胃热,可以用于治疗热病伤津导致的咽干舌燥、低热烦渴、汗出、舌绛苔黑,以及胃阴不足导致的饮食不香、胃中嘈杂、胃院隐痛或灼痛、干呕或呃逆、舌光红少苔。
滋阴清热:
石斛甘寒入肾经,既能滋养肾阴,又能清退虚热,兼有补肾、养肝、明目、强筋骨的作用。可以用于治疗肾阴不足或肝肾阴虚导致的咽干而痛、虚热不退、筋骨痿软、腰膝酸痛、目暗不明。
现代应用
1、石斛具有调节胃肠功能的作用,可运用于消化系统用药中,如摩罗丹、芪斛楂颗粒、复方鲜石斛颗粒、养阴清胃颗粒、小儿进食片等。
2、石斛具有抗白内障作用,能降低白内障晶体的浑浊度,可运用于眼科用药中,如石斛夜光丸、琥珀还晴丸、石斛明目丸、明睛地黄丸、复明片等。
3、石斛具有改善骨质疏松的作用,可运用于强筋壮骨药、滋补肝肾药中,如壮骨丸、强筋英雄丸、龙参补益膏、安肾丸、天蓉益肾合剂等。
需要注意,大家应该合理的使用中成药,不能随意用药。当您有用药需求时,应向医生或药师咨询,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适宜人群
石斛适用于热病津伤、口干烦渴、胃阴不足、食少干呕者;病后虚热不退、阴虚火旺、骨蒸劳热、目暗不明、筋骨痿软者。
热病津伤、口干烦渴、胃阴不足、食少干呕者:
石斛能养胃阴、生津液、止烦渴、清胃热,可以用于治疗热病伤津导致的咽干舌燥、低热烦渴、汗出、舌绛苔黑,以及胃阴不足导致的饮食不香、胃中嘈杂、胃院隐痛或灼痛、干呕或呃逆、舌光红少苔。
病后虚热不退、阴虚火旺、骨蒸劳热、目暗不明、筋骨痿软者:
石斛既能滋养肾阴,又能清退虚热,兼有补肾、养肝、明目、强筋骨的作用。可以用于治疗肾阴不足或肝肾阴虚导致的咽干而痛、虚热不退、筋骨痿软、腰膝酸痛、目暗不明。
需要注意,本品多与其他药物配伍应用来治疗上述疾病,具体组方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体质、合用药物情况等制定,存在个体化差异,请大家不要盲目用药。
禁忌人群
湿温病尚未化燥伤津者,或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舌苔厚腻者忌服。
原因:
石斛能敛邪助湿,若湿温病尚未化燥伤津者,或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舌苔厚腻者忌服。
使用方法
本品可与其他中药配伍应用于中药组方中,也可单独使用。入复方宜先煎,单用可久煎。具体的熬药方式,如加水量、煎煮时间、煎煮次数等需要遵照医嘱,以保证药液能够发挥相应的疗效。
用量
临床常用剂量为6-12g,鲜品15-30g,但由于每位患者病情、体质等因素不同,具体用量会存在个体化差异,请患者严格按照医生处方规定的剂量使用本品。
不宜同用
本品的合用禁忌尚不明确,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如果您在使用本品期间需要合用其他药物,请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温馨提示
1、作为药品:石斛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种中药,若需要服用本品治病或调理身体,建议您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以免发生用药风险。
2、作为保健食品:石斛可应用于保健食品领域。需要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