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期间生育需综合评估药物风险与疾病稳定性。妊娠计划需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部分新型抗精神病药物相对安全性较高,但需个体化评估胎儿暴露风险。
1、药物选择:奥氮平、喹硫平、阿立哌唑等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影响相对较小,孕期使用需严格监测。传统药物如氯丙嗪可能增加致畸风险,孕前需逐步替换或停药。
2、疾病控制: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未稳定期妊娠可能因停药复发导致自伤或伤害胎儿行为。维持治疗期间病情稳定≥6个月方可考虑妊娠,需定期进行精神状况评估。
3、受孕时机:建议在春季或秋季药物血药浓度稳定期受孕,避开剂量调整阶段。受孕前3个月需完成叶酸补充,药物浓度监测应覆盖整个孕早期。
4、妊娠监测:孕12周前完成NT超声及血清学筛查,孕20周需进行详细胎儿结构超声。妊娠期每8周需复查肝肾功能及药物浓度,精神科随诊间隔不超过1个月。
5、分娩准备:孕晚期需提前制定分娩镇痛方案,避免使用影响药物代谢的麻醉剂。产后72小时是复发高风险期,需加强母婴同室时的病情观察。
哺乳期用药需选择乳汁分泌量低的药物如阿立哌唑,产后抑郁筛查应纳入常规随访。维持适度有氧运动如散步、游泳有助于情绪调节,膳食应增加Ω-3脂肪酸摄入,护理重点在于睡眠节律维持与社会支持系统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