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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不可以和什么药物合用

发布时间:2025-04-19 12:04 相关企业:复禾医药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应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麦角胺类衍生物及其他曲普坦类药物合用。

1、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甲酸利扎曲普坦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能导致5-羟色胺综合征,表现为高热、意识模糊、肌阵挛等症状。这类药物包括异卡波肼、苯乙肼等抗抑郁药,需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两周后才能使用曲普坦类药物。

2、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等药物与利扎曲普坦联用可能增强5-羟色胺能效应。临床观察显示合用患者可能出现震颤、反射亢进等神经系统症状,建议监测血清素水平变化。

3、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文拉法辛、度洛西汀等药物与曲普坦类药物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这类组合可能延长QT间期,增加心律失常风险,心血管疾病患者应避免联合使用。

4、麦角胺类衍生物:双氢麦角胺、麦角胺咖啡因等药物与利扎曲普坦合用可能引发血管痉挛反应。两种药物均具有血管收缩作用,联用可能导致外周缺血或冠状动脉收缩,用药间隔需超过24小时。

5、其他曲普坦类药物:舒马曲普坦、佐米曲普坦等同类药物禁止与利扎曲普坦联用。多机制作用于5-HT1B/1D受体会显著增加脑血管收缩风险,可能诱发偏头痛持续状态或药物过量反应。

日常用药需注意避免葡萄柚汁影响药物代谢,服药期间保持充足水分摄入。偏头痛发作期建议选择安静环境休息,记录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时间与症状特征。出现胸闷、肢体麻木等异常表现时需立即停药就医,定期监测肝肾功能与心电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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