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合剂生产企业为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为24个月。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那么,清喉咽合剂的批准文号是什么呢?
清喉咽合剂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主要成份为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苯甲酸钠。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批准文号是我国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一种统一编号。清喉咽合剂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1020679。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体外化学诊断试剂使用字母"T",药用辅料使用字母"F",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字母"J"。
清喉咽合剂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