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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之困显医药企业软肋

发布时间:2023-03-27 20:35 相关企业:复禾医药

青蒿素是由我国最先发明的,但目前我国青蒿素产业的发展却要受制于国外企业,这折射出我国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缺失之痛。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医药企业的另一软肋:资金的匮乏。

青蒿素是由我国最早发明的,但目前我国青蒿素产业的发展却要受制于国外企业,其根源是什么呢?国家知识产权局生物医药部部长张清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造成我国青蒿素产业目前这种尴尬状况的原因很复杂,知识产权的缺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青蒿素虽然是我国在天然药物领域少有的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但当时我国并无知识产权制度,加上体制和意识的原因,也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获得专利保护。之后虽然我国又有不少后续发明,但多数属于国家财政投入,产业化和“走出去”的意识不强,也就没有去国外申请专利保护。

据了解,目前,我国青蒿素类的所有品种的国际市场开发权均已转让给国外医药公司。同时,由于未获专利保护,青蒿素药物被西方国家竞相仿制,并已抢先占领了国际市场,国际青蒿素市场虽然在原料源头上受制于我国,但药品市场却被西方跨国医药巨头控制,我国药企只是处于原料供应商的地位,利润微薄。

青蒿素产业的尴尬处境折射出我国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缺失之痛。但如果说我国青蒿素知识产权的流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那么当前另一种现象的存在则体现了目前我国医药产业除知识产权外的又一软肋——资金的匮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的医药创新中,原创药所占的比例很少,但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一些企业和科研院所不得不将很有发展前景的原创药的知识产权许可给国外企业,由国外企业负责临床研究及在海外的开发上市。例如,今年7月,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历时10年研发出的首个被国外承认的抗痴呆创新中药,本来已与江中药业签署了专利转让协议,但由于还需要漫长的临床试验、大量资金,还具有风险,江中药业无奈终止了与军科院的协议,该新药专利也被独家许可给英国植物制药公司。

“目前,我国医药产业的确存在核心知识产权缺乏的问题。就中药的新药来说,近几年,专利申请的绝对量是增加了,但多是些短平快的新药。但有时,我们有了专利,也还是赚不到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中心审评中心主任药师车明凤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医药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金有限,单个的企业无法承担医药产业的这种高风险,高投入。仅研发就耗去了公司大笔资金,再让企业去开拓海外市场,在海外进行临床实验,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他们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另外,我国医药企业缺乏国际营销能力,即使有了新药,也很难打入国际市场。

张清奎也表示,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和科研单位资金有限,没有把握、缺乏资金、也不愿花费巨资冒险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保护,更没有实力在发达国家进行临床试验,担心难以收回申请专利保护的投入。

青蒿素是由我国最先发明的,但目前我国青蒿素产业的发展却要受制于国外企业,这折射出我国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缺失之痛。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医药企业的另一软肋:资金的匮乏。

作为由我国首先在世界上研制成功的抗疟新药,青蒿素为全世界的疟疾患者带来了福音,青蒿素产业更是被誉为我国的“国宝产业”。然而,瑞士诺华一则“今年只采购55.5吨青蒿素原料”消息的公布,令我国众多药企陷入困境:据悉,今年国内的青蒿素原料药产量在150吨到200吨之间,诺华的收购量不足国内供应量的1/3,而除了诺华,基本上没有别的家。目前,国内80多家青蒿素企业正在为大量的库存而发愁。

青蒿素是由我国最早发明的,但目前我国青蒿素产业的发展却要受制于国外企业,其根源是什么呢?国家知识产权局生物医药部部长张清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造成我国青蒿素产业目前这种尴尬状况的原因很复杂,知识产权的缺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青蒿素虽然是我国在天然药物领域少有的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但当时我国并无知识产权制度,加上体制和意识的原因,也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获得专利保护。之后虽然我国又有不少后续发明,但多数属于国家财政投入,产业化和“走出去”的意识不强,也就没有去国外申请专利保护。

据了解,目前,我国青蒿素类的所有品种的国际市场开发权均已转让给国外医药公司。同时,由于未获专利保护,青蒿素药物被西方国家竞相仿制,并已抢先占领了国际市场,国际青蒿素市场虽然在原料源头上受制于我国,但药品市场却被西方跨国医药巨头控制,我国药企只是处于原料供应商的地位,利润微薄。

青蒿素产业的尴尬处境折射出我国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缺失之痛。但如果说我国青蒿素知识产权的流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那么当前另一种现象的存在则体现了目前我国医药产业除知识产权外的又一软肋——资金的匮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的医药创新中,原创药所占的比例很少,但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一些企业和科研院所不得不将很有发展前景的原创药的知识产权许可给国外企业,由国外企业负责临床研究及在海外的开发上市。例如,今年7月,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历时10年研发出的首个被国外承认的抗痴呆创新中药,本来已与江中药业签署了专利转让协议,但由于还需要漫长的临床试验、大量资金,还具有风险,江中药业无奈终止了与军科院的协议,该新药专利也被独家许可给英国植物制药公司。

“目前,我国医药产业的确存在核心知识产权缺乏的问题。就中药的新药来说,近几年,专利申请的绝对量是增加了,但多是些短平快的新药。但有时,我们有了专利,也还是赚不到大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中心审评中心主任药师车明凤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医药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金有限,单个的企业无法承担医药产业的这种高风险,高投入。仅研发就耗去了公司大笔资金,再让企业去开拓海外市场,在海外进行临床实验,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他们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另外,我国医药企业缺乏国际营销能力,即使有了新药,也很难打入国际市场。

张清奎也表示,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和科研单位资金有限,没有把握、缺乏资金、也不愿花费巨资冒险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保护,更没有实力在发达国家进行临床试验,担心难以收回申请专利保护的投入。

而与有实力、目光长远、敢投资且申请专利经验丰富的跨国公司合作,虽然牺牲了国外市场的主要收益,但风险较小,在现有条件下也不失为一种保守但比较稳妥的尝试。我国青蒿素企业难以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的订单,可能就是因为我国企业的实力不够大,在国际上还缺乏影响力,特别是在巨型跨国公司林立的医药行业,小企业单枪匹马打天下实在是难以有大作为,因此,实行大企业战略恐怕是大势所趋。

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副所长刘学斌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我国医药企业规模小,力量分散,且“各自为政”,只有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规模,才能有所突破。

于此同时,车明凤则认为,当前我国医药企业的当务之急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有了巨额资金,才有大量的钱用于研发投入,才能创造更多知识产权,才能有实力打入国际市场。而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靠国家投入、靠企业自身都不现实。因为国家投入毕竟有限,相对于新药的研发成本只是杯水车薪,而企业则属于营利性机构,不可能不考虑企业运营倾其所有搞研发。因此,我国医药产业的风险只能由社会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发展风险投资,用风险投资的方式来融资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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