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等。那么,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的调整剂量有什么呢?
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的调整剂量是:
下列情况中必须调整剂量:如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水潴留),应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随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
严重肝脏毒副作用时剂量的调整:如胆红质升高>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正常范围上限5倍,应停药,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本品在治疗减量后可继续服用。成人每日剂量应该从400毫克减少到300毫克,或从600毫克减少到400毫克。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剂量的调整:
加速期或急变期(起始剂量600毫克/日):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建议剂量减少到400毫克/日。如果血细胞持续减少2周,则进一步减少剂量到300mg/日,如血细胞持续减少4周,宜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1.0×109/L和血小板≥20×109/L。再用时剂量为300毫克/日。
CML慢性期及GIST(起始剂量400毫克/日)患者: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宜停药,仅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再恢复用药,剂量为400毫克/日,如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重新减少到上述数值时,再恢复用药时剂量减至300毫克/日。
肝功能衰竭患者的剂量:有肝功能损害者本品的血浆浓度可以升高,因此这些患者用本药时要谨慎,目前尚无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无法提出剂量调整的建议。
肾功能衰竭和老年患者的剂量:已知肌酐清除率可随年龄老化而降低,而年龄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影响,由于尚未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过临床试验,故无法提出剂量调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