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家庭都遇到过病人买来药只吃了一部分就痊愈的情况,这些家庭往往将吃剩的药品保存起来,以备下次使用。这样做是节俭的美德还是暗藏的危险呢?
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提出,不是所有用剩的药品都适宜留在家中保存,有些用剩的药品下次使用时,可能给人体带来危害。
专家认为,五类用剩的药品不宜继续留在家中:
一 是所剩药品不够一个疗程的不留,还容易和同类新药造成混淆。
二 是极容易分解变质的药品不留,维生素C久置会失去药效。
三 是有效期短,且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药品不留、胃蛋白酶合剂等。
四 是没有良好包装的药品不留,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装,包装不好的片剂药吸潮后会霉变,没有标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药品或外包装盒已舍弃的药品,家庭再次使用时,无法判断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冒失使用,会给服药者身体带来危害。
五 是不掌握作用与用途的药品不留,最好不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