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停育指妊娠早期胚胎发育异常导致自然死亡的现象,可能由染色体异常、母体内分泌失调、子宫结构异常、感染因素、免疫排斥等原因引起。
约50%胚胎停育与胚胎染色体数目或结构异常有关,常见如21三体、16三体等非整倍体变异。此类情况多属偶发事件,建议夫妻双方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必要时通过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筛选正常胚胎。
黄体功能不足导致孕酮分泌不足,或甲状腺功能异常、未控制的糖尿病等代谢疾病均可影响胚胎着床发育。备孕前需检测促甲状腺激素、血糖及性激素六项,存在异常需药物调节至正常范围。
单角子宫、子宫纵隔等先天畸形或宫腔粘连、子宫肌瘤等后天病变会限制胚胎生长空间。宫腔镜检查可明确诊断,黏膜下肌瘤需行宫腔镜电切术,宫腔粘连需进行宫腔分离术。
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TORCH感染可能直接损伤胚胎组织。孕前筛查IgM抗体,阳性者需延迟怀孕。支原体、衣原体等生殖道感染需用阿奇霉素、多西环素彻底治疗。
母体产生抗磷脂抗体或NK细胞活性过强时,可能攻击胚胎滋养层细胞。确诊需检查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治疗可采用低分子肝素、阿司匹林等抗凝方案。
发生过胚胎停育的女性再次怀孕前应系统排查病因,孕早期监测HCG翻倍情况及超声检查。日常注意补充叶酸、维生素E,避免接触放射线及甲醛等有害物质,保持适度运动如散步、孕妇瑜伽,流产后需间隔3-6个月再备孕以确保子宫内膜完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