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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蓝芩口服液期间,不能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如阿胶、人参、当归、龙眼肉等。同时服用两者可能会导致彼此的药效降低,而且此时服用温补药,也不利于病情的恢复。本品与其他药品同用,也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就医治疗时应准确的告知医师,您近期的用药情况,以排除合并用药禁忌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生产厂家: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ml(2支),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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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肺胃实热或急性咽炎导致的咽痛、咽干、眼部灼热。用药前应明确自己是否适合使用本品治疗,不要盲目用药。如果用药3天后症状还没有改善,可能是药不对症,请不要再继续使用了,尽快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治疗。服用本品期间,应尽量避免合用其他药物,如果需要,应提前咨询医师或者药师。服药期间,应清淡饮食,避免服用辛辣、鱼腥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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