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后梅毒患者是否具有传染性需根据治疗完成度及血清学检测结果判断,彻底规范治疗后可阻断传染性,但血清固定者需持续监测。
完成足疗程青霉素治疗如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且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如RPR、TRUST滴度下降4倍以上者,传染性基本消失。早期梅毒患者治疗6个月后、晚期患者治疗12个月后复查血清转阴可确认无传染风险。
约15%-20%患者治疗后出现血清固定现象,即RPR滴度长期维持在≤1:8低水平。这类患者需排除神经梅毒或再感染后,若脑脊液检测正常且无临床症状,通常认为无传染性,但需每6个月复查血清滴度。
中断治疗或剂量不足可能导致梅毒螺旋体存活,尤其一期梅毒硬下疳未完全消退、二期梅毒皮疹未愈时仍具传染性。此类患者需重新进行青霉素规范治疗,直至临床症状消失且血清滴度显著下降。
孕妇梅毒治疗后需每月复查非螺旋体试验直至分娩,HIV合并感染者需延长随访至24个月。母乳喂养者需确认母亲血清滴度持续下降至阴性,避免通过乳汁传播。
治疗完成前避免性接触或使用避孕套,皮损未愈时防止直接接触分泌物。共同生活者无需隔离,但应避免共用可能污染的个人物品如剃须刀。
梅毒治愈后日常饮食应增加富含维生素A的胡萝卜、动物肝脏促进黏膜修复,补充优质蛋白如鱼类、豆制品增强免疫力。适度进行慢跑、游泳等有氧运动改善血液循环,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治疗后2年内每3-6个月复查RPR,神经梅毒患者需每年进行脑脊液检查,出现新发皮损或伴侣感染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