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从临床角度来说,对乙酰氨基酚片不宜和布洛芬交替使用,特别是在解热和止痛方面。对乙酰氨基酚片和布洛芬在解热和止痛方面,作用机制都是相似的,都是抑制体内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前列腺素合成与局部或者身体的发热、炎症是相关的,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就能够起到退热和止痛的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片用来止痛连续服用不超过五天,而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三天。布洛芬也是这样规定,解热不能超过三天,镇痛不能超过五天。对乙酰氨基酚片有缓释的,每天解热的时候最多服用四次,也就是最多每六个小时服用一次。布洛芬往往有缓释胶囊,维持时间更长,一般解热每天不能超过三次,而止痛每天不能超过两次。对乙酰氨基酚片如果和布洛芬交替使用,对身体带来的潜在的危害是会增加的,也没有办法按照它们单用的限制次数和限制疗程。因此,在临床上一般不建议对乙酰氨基酚片和布洛芬交替使用,单用一个药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