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桃体癌手术治疗适用于肿瘤局限在扁桃体窝未侵犯周围组织、无远处转移的早期病例,或作为放化疗后残留病灶的补充治疗。手术方式包括经口激光切除术、颈淋巴结清扫术等。
1、早期局限病灶:肿瘤局限于扁桃体实质且直径<4cm时,手术可完整切除。这类病例术后五年生存率可达70%-80%,需联合术后病理评估是否需辅助放疗。术中采用二氧化碳激光可精确切除病灶并减少出血。
2、放化疗后残留:同步放化疗后6-8周影像学评估仍有残留时,挽救性手术是首选。术前需通过PET-CT明确残留范围,手术需切除原发灶及受累的腭弓、舌根组织。术后需密切随访吞咽功能恢复情况。
3、颈部淋巴结处理:临床确诊淋巴结转移cN+需同期行颈清扫术。根据转移范围选择改良根治性颈清扫或择区性清扫Ⅱ-Ⅳ区,术中需保留副神经及颈内静脉。术后病理阳性淋巴结>2个时需补充颈部放疗。
4、器官功能保全:对年轻患者或职业用声者,在保证切缘阴性的前提下可尝试保喉手术。需联合术中冰冻病理确认切缘,术后需进行3-6个月的吞咽康复训练,采用舌肌强化练习和球囊扩张术改善进食功能。
5、复发挽救治疗:局部复发且既往未接受放疗者,手术切除后需联合术后放疗。复发灶侵犯颈动脉时需血管外科团队参与,必要时行颈动脉切除重建术。术后需加强营养支持,采用高蛋白流质饮食配合肠内营养泵维持摄入。
扁桃体癌术后应坚持低刺激软食3个月,避免过热、酸性食物刺激术区。每日进行颈部肌肉拉伸和肩关节活动度训练预防纤维化,术后2周开始循序渐进的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术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喉镜和颈部B超,监测有无复发及第二原发癌。长期随访需关注甲状腺功能减退、吞咽功能障碍等迟发并发症,必要时进行多学科会诊调整康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