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肿瘤患者在使用化疗药品时,大多对保存方法不甚了解,尤其对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中刊登的贮存条件(尤其是温度限制),更是一知半解。由于化疗药品有按周期和疗程使用的特殊性,往往部分药品由患者带回家中保管,因此,化疗药品保存不当,会使药物变质、失效,甚至不能继续使用。
绝大多数药品都很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这些变化的常见原因包括光线、湿气和温度等。药品保存的首要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最好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如暗处的抽屉等。不可存放在浴室,以免药品受潮破坏药性。
为了方便患者用药,根据2005最新药典所示,为您详细解析药品贮藏与保管条件:
遮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等。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闭以防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人。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术才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指避免阳光直射,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常温:系指10~30℃。
另外,辅助提高患者免疫功能的生物制品应在2~8℃避光贮藏。特别提醒患者在携带药品的往返途中,应采用最快速的冷藏方法以缩短运输时间。夏季可采用保温瓶加上冰块或冰袋保温,而冬季则应注意防止液体制品发生冻结,在家中可保存于冰箱的冷藏室内(包好与食物分开存放)。如果药品没有特别说明需要冷冻保存,切勿将药品放置在冰箱冷冻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