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的主要成份为琥珀酸普芦卡必利。化学名:4-氨基-5-氯-2,3-二氢-N-[1-(3-甲氧基丙基)-4-哌啶基]-7-苯并呋喃甲酰胺丁二酸盐。那么,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是一种二氢苯并呋喃甲酰胺类化合物,为选择性、高亲和力的五羟色胺(5-HT4)受体激动剂,具有促肠动力活性。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体内外研究结果显示,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通过5-HT4受体激活作用来增强胃肠道中蠕动反射盒推进运动模式。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在体外,通过人类肝脏代谢非常缓慢,仅有少量代谢产物。在一项放射标记的人体口服给药研究中,在尿及粪便中回收了少量的8种代谢产物。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主要代谢产物(R107504,通过O-甲基化和氧化形成,将羟基氧化成羧酸)占给药量不到4%。原型药物占了血浆中总放射性物质的大约85%,只有R107504是血浆中的一种微量代谢产物。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为薄膜衣片,除去包以后显白色或类白色。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的注意事项是:
1、使用本品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本品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本品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本品。尚未证实本品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片类药物导致的继发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4、肾脏排泄是本品清除的主要途径。建议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mg。
5、未对本品在患有严重及临床不稳定的伴随疾病的患者(如肝脏、心血管或肺脏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进行研究。
6、当向这些患者处方本品时,应该谨慎。应特别慎用于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7、如果患者用药期间出现心悸,应予以适当处理。
8、使用本品时,如发生严重腹泻,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降低,建议采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预防可能发生的口服避孕失败。
9、肝功能障碍不太可能对本品的代谢及暴露量产生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尚无轻、中或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的临床数据,因此建议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mg。
10、片剂中含乳糖一水合物。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11、正在服用已知可引起QTc延长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2、尚未进行本品对驾驶及操控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使用本品,特别是在用药第1天,可引起头晕和疲乏,可能对驾驶及操控机器产生影响。